【最新通知】关于评选2016-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的通知
信息 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音乐委员会
编辑 冬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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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繁荣中国民族音乐事业,促进优秀民乐人才成长,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音乐委员会决定继续共同举办“2016 ——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评选活动,评选出2016 ——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1-2名,并组织对该优秀青年民乐新人的宣传推介活动。该年度新人人选由基金会理事及专家委员会所在单位推荐报送,各报送单位报送名额为1名。如果一个单位有两个以上理事或委员的,请自行协商后再办理相关推荐手续,所有推荐表格经推荐理事或委员签名并由本单位(法人单位)加盖公章后成为有效推荐表。
经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决定,本届民乐新人评选采用网络评选办法进行。现将经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的评选方案和年度新人推荐表寄、发给您,如对本次评选办法有修改意见请及时书面提出,并按照评选方案的办法执行。请各位理事、委员务必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基金会邮箱myjjh2009@126.com。
附件:
1、2016-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评选方案
2、2016-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推荐表
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音乐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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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评选方案
为了繁荣中国民族音乐事业,促进优秀民乐人才成长,决定举办“2016 ——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评选活动,评选出2016 ——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1-2名。
一、主办单位:
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音乐委员会
二、评选对象:
1、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作风好,具有良好的人品、艺品,热爱并致力于中国民族音乐事业。
2、2016年——2017年度在民族器乐表演项目国家级重大专业比赛或评比活动,以及相关国际比赛中获得一等奖(金奖)名次,在民乐艺术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相当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我国优秀青年民乐演奏家。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 月31日出生)。
三、评选办法:
1、本届“年度新人”候选人由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理事及专家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推荐报送。各报送单位报送名额为1名;
2、由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从各报送单位报送的人选中产生正式候选人(2 ——5名);
3、本届评选由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理事、委员通过网络(基金会邮箱)投票评选。由基金会秘书处将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寄发给各位理事、委员,由理事及委员在2017年11月25日之前通过基金会邮箱进行投票。
4、由基金会理事长指定2名基金会理事或监事担任监票人。秘书处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到期后,在监票人监督下统计票数并公布评选结果。
5、评选时投票理事人数不少于基金会理事及专家委员总数的一半即投票有效。得票最多(须超过投票人数半数以上)者当选。
四、奖励:
评选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对当选者颁发证书,奖励人民币伍万元(用于资助当选者个人业务发展,如举办音乐会、出版演奏专辑、进修深造等),并组织媒体宣传。
五、报送办法:
1、各报送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评选资料报送至基金会邮箱myjjh2009@126.com。
2、有关推荐人选须提交下列报送资料:
(1)、填写“2016 ——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推荐
表”,此表须经推荐单位盖章和推荐理事或委员本人签名有效。
(2)、学历、艺术简历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二寸照片2张;
(4)、其他能说明其艺术成果的材料。
3、联系地址:
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办公室(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520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25-83572077
邮箱:myjjh2009@126.com
六、以上评选办法已经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如对本评选办法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通过基金会邮箱提出书面意见,秘书处将报请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如届时未有其他意见,则按本评选办法执行。
附件2:
2016-2017中国民族音乐年度新人推荐表
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音乐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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